李端,李端(约743-782?),字正已,赵州(今河北赵县)人。少居庐山,师诗僧皎然。大历五年进士。曾任秘书省校书郎、杭州司马。晚年辞官隐居湖南衡山,自号衡岳幽人。今存《李端诗集》三卷。其诗多为应酬之作,多表现消极避世思想,个别作品对社会现实亦有所反映,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,其风格与司空曙相似。李端是大历十才子之一,在“十才子”中年辈较轻,但诗才卓越,是“才子中的才子”。他的名篇《听筝》入选《唐诗三百首》。
郗超本绝伦,得意在芳春。勋业耿家盛,风流荀氏均。
声名金作赋,白皙玉为身。敛笏辞天子,乘龟从丈人。
度关行且猎,鞍马何躞蹀。猿啸暮应愁,湖流春好涉。
浔阳水分送,于越山相接。梅雨细如丝,蒲帆轻似叶。
逢风燕不定,值石波先叠。楼见远公庐,船经徐稚业。
邑人多秉笔,州吏亦负笈。村女解收鱼,津童能用楫。
唯我有荆扉,无成未得归。见君兄弟出,今日自沾衣。